圣白树花开

中国古代史上,都有哪些关于“床第”的诗词以及奇闻逸事,

中国古代史上,都有哪些关于“床第”的诗词以及奇闻逸事

由于中国传统文化和封建思想的限制,床第之欢是人们(包括男女)心中所有,现实所存,却又口中所无,笔下不述的事情。古代文人并非不爱这一口,但为了自身形像,是不会写诗词讲这些让其广为流传的。想阅读这类诗词的朋友只有遗憾了。

一首也没有。因为不是“床第”,而是“床笫”。

中国古代史上,都有哪些关于“床第”的诗词以及奇闻逸事,-图1

笫,读音zǐ “子”音,是竹子编的床席的意思。床笫,顾名思义,是内室或者闺房的隐喻。那么,描写床笫之间的男欢女爱的的诗词,就属于床笫诗了,正名叫艳情诗。


什么是艳情诗?

中国古代史上,都有哪些关于“床第”的诗词以及奇闻逸事,-图2


艳情诗是指带有色情意味的诗歌,至于这中间的尺度如何把握就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啦。总之,诗歌本来就是情感的表达,写情不要紧,而太香艳则不宜。


《金瓶梅》里有一些艳词。

中国古代史上,都有哪些关于“床第”的诗词以及奇闻逸事,-图3

欢迎打开历史宝藏。

笫的意思,在古代是指床上用的竹子编的凉席。所以这个字也成为床的代称。

床笫之欢,顾名思义,就是指男欢女爱那些事情。

男女那点事,保守封建如古人,其实是很拿不上台面的,更别说什么诗词之类的了。但是还是有文人,玩出一些流传后世的故事。

其中我们都听过的一句诗:“一树梨花压海棠”,说的就是床笫之事。

这一句诗文又是海棠又是梨花的,貌似一副春意盎然的美景。但是其实是一句很有内涵的诗文。

据说苏东坡有个好朋友,名叫张先,这位张先生,是个风流人物,八十岁了,还是风流不改,竟然取了一个十八岁的小姑娘为妾,老牛吃嫩草的张先还乐呵呵的做一首诗:

总觉得这个问题答了有点尴尬,不过,尴尬一答吧!推荐周邦彦的《少年游.并刀如水》,堪称大宋第一花边新闻!词云:

并刀如水,吴盐胜雪,纤手破新橙。锦幄初温,兽烟不断,相对坐调笙。 低声问向谁行宿,城上已三更。马滑霜浓,不如休去,直是少人行。

这首词含蓄得妙到峰巅,只因它写的是当朝天子的床笫之事,不可不含蓄!


周邦彦风流倜傥,文采斐然,精通音律,是大宋国民偶像,俗话说才子配佳人,周老师也不是省油的灯,很快和慕名结纳,交游广泛的大宋第一名妓李师师打得火热。

但得意的周老师很快发现了另一件尴尬的事,李师师还有另一位来头很大的入幕之宾:大宋徽宗皇帝赵佶。

尼玛这绝对是重大未披露消息啊!只不过投资失败别人损失的是钱,自己搞不好损失的可是一生前途,天下谁敢跟皇帝争风吃醋?


周老师的时代还没有投资有风险,入市需谨慎这句话,但周老师确实深切感受到了生活的恶意。你想,正当自己和绝世大美女卿卿我我,郎情妾意之际,突然冲进来一个满脸皱纹,涂脂抹粉的妈妈,嘴里还嚷着:官家来了!到楼下了!这就好比干柴烈火被人一桶冰水从头顶浇到脚底,真是让人欲火全消。

而这一天很快来到了。没有蜘蛛侠身手的周老师无处可去,只好躲到了佳人的床下。


眼看着自己的主场变成了赵大老板的主场,赵老板和大美女之间的软语温存尽入耳中,连不可描述之事都听得清清楚楚,躲在床下的周老师心中就像打翻了五味瓶。

周老师这一生,还从来没有被人半路截胡过,而且截得一点余地都没有,正所谓厄运是灵感之源,周老师突然文思泉涌,辞别佳人之后,挥笔写下了这首《少年游》。因为还从来没有人如此近距离地窥探到大宋官家的隐私,这首词写成之后顿时流传坊间,一时成为人人津津乐道的八卦话题。

十八新娘八十郎,苍苍白发对红妆
鸳鸯被里成双人,一树梨花压海棠

这流传是苏轼调侃好友老来娶美妻,但实际上化用了元稹诗《白衣裳》最后一句“一树梨花压象床”,是民间的改造

就像高赞里回答说的,正规的文人是很少写这些东西的,对于性,中国人觉得它是肤浅,庸俗的。就像贤者时间之后一样,生理问题的解决是人很肤浅的刚需,中国人觉得,你解决了就完事了,谁都懂,但你完事还拿出来说就是你落了下乘了。

落于庸俗,过分媚俗了,格调很低!!

近年来,外国文化的入侵使得性解放大门大开,不少男生女生打得独立的幌子,yp之风盛行,不能不说是文化精神的衰落。

江苏一面包车内发现一具赤裸女尸,嫌犯在逃亡,到底什么原因

从密闭的面包车可以看出俩人的关系有可能在里面交易,再者裸体,从第一入眼来说是性侵或者受侵犯。

但是为何将受害人裸体杀害,说明嫌疑犯手段极其残忍,一点儿都不会忍让。当然不排除这位女人胡搅蛮缠。

据资料显示这位死者是外籍人士并非现在潜逃的犯人的妻子,所以可以推测一二要么是嫌疑犯的情人要么就是小姐,叫外出那种一天给多少钱的,无论怎么折腾。

嫌疑犯无论如何也是不能将人家杀害,毕竟是一条人命,生命可畏,一条生命毁一家人,在痛快的同时没有权衡利弊将整个家庭都搭进去,得不偿失。

有网友一定会纳闷怎么跑到家庭毁的那种,当然了,你想一个男子40岁有妻子有儿子,这都背负一个家庭的责任和义务。一时爽一世不安,得不偿失!

当然这也仅仅是我们猜测而已,具体还是以警方公布信息为主。

近日,江苏盐城建湖县某小区外停放的面包车内,发现一具已故多日的赤裸女尸。嫌犯已经外逃。

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?本文将带您尝试揭开赤裸女尸的前因后果与死因之谜。

犯罪嫌疑人庞某有家室且今年已42岁。平日开着面包车干着摊贩的营生。

注意到在16日警察发现时受害人全身赤裸,已经腐烂,并散发出强烈的味道。8月的盐城天气十分炎热,但若尸体散发出臭味的话,也应该起码需7天以上。显然该女性已故已久。

根据新闻线索,据小区居民反映庞某与该女性认识。而且干着同样的营生。也就是庞某与受害人为同行关系,且关系还不一般。因此可以推断,两人多数是因“工作”认识的。

根据照片中庞某的特征分析:庞某应该性格外向,精干利索,不拘小节且头脑聪明。因此他在外人看来,肯定也是个“大方”之人。可这类人也有一些致命的缺点。比如沾染一些如吃喝飘赌的恶习(极有可能)。

正因为如此,庞某也是很受异性喜欢的一类人,正因此被害人彻底喜欢上了庞某。

可在庞某看来,他与她的认识,只是闲暇时间“玩玩”挺好。这符合他的性格。可对该女性来说,她却并不是玩玩,而是真的被对方所吸引了。一生一世的这种。

当他们发展至深时,矛盾就出现了。他以为她也是玩玩呢,谁知道来真格的,而她以为通过玩玩可以进一步发展,比如“临时工转正”。

结果当他们再次来到小区附近,干柴烈火燃烧之际,女方想进一步发展,提出了让庞某压根无法接受的事,比如逼着让庞某离婚,并提出去他家中。否则就将他们的事情告诉庞某妻子。

江苏一面包车内发现一具赤裸女尸,嫌犯在逃亡,到底什么原因?

居民楼内,一辆停放多日的面包车内竟然有一具无名女尸,而且全身上下赤裸。警方接到报警后,达到时现场,可能是因为女子死亡时间较长,再加上天气炎热的缘故,散发出阵阵恶臭味。我们可以闭起双眼,自己想象一下那个画面。

死亡女子为外地人,警方随后立即发布通告,山东籍男子庞国民有重大作案嫌疑。这时我们可以仔细想象一下,既然警方能这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,那么犯罪的动机和情况应该非常清楚。要么死者和嫌犯有关系,要么车辆和嫌犯有关系。具体我们也可以想象一下,到底为何会出现此案件。

这层关系也是我个人认为可能性最大的,死者和男子本来就认识,而且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,另外男子很有可能是家室的,所以他们两个人应该是情人,见不得光。

后来,可能是因为男子顾及家庭原因想要分手,亦或者是女子想要进一步发展两人或者,也可能是女子厌倦了偷偷摸摸想要另寻他欢,两个人的意见无法达成一致,矛盾越积越深。

最后,男子干脆一不做二不休,直接将女子杀害,而且还把女子衣服脱光,伪造成犯罪现场。

没有无缘无故的杀人,杀人只能有两种原因:一种是因为钱财,第二种属于情杀,从面包车发现赤裸女尸,一看就属于情杀。

下面分析一下案情:8月16号,江苏盐城的一个小区外停的一辆面包车上发现一具女性尸体,而这名女尸身无片缕。而且还散发着严重的尸腐味道,可能也是死亡多日了。警察到来后,运走了尸体并开始调查周围情况。警方通过调查锁定了嫌疑人庞国民。

如果庞国民只是为了钱,肯定不会把死者的衣服扒光,因为现在很少人带现金,一般都用手机支付,只要把人控制住,直接让她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转账给自己就行了,除非是威胁她如果不给钱就扒光她衣服这种可能性太小了。

所以只有可能是情杀了,另外说死者并不是本地人和庞国民并不认识,两人有可能属于在交友软件认识的,两人肯定是有什么特定的交易,可能双方价格没谈拢,庞某与死者发生争执,最后庞某气不过,就把人杀了,然后出于气愤,也是对死者憎恶,就把她衣服脱光了。另外一种原因就是两人本身就属于不正当的激情交易,一方由于特别变态的行为,造成了激情杀人案。

最后一种原因,就是庞某贪图死者的美貌,死者不从,庞某心生歹意,把人杀了。

当然这个只是猜测,希望警方早日抓到凶手,将他绳之於法,给死者一个交代。

八月十六日,在江苏盐城一小区外的面包车内发现一具赤裸女尸,嫌疑犯定为庞某,不过此人已逃,警方正在追捕。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不惜杀人呢?

杀人的原因无非就那么几点,要么是因为钱,要么是因为情,又或者是变态报复杀人,当然也有可能是激情失手杀人!如果是因为情,那就说明死者一定和庞某有着亲密的关系。可据调查庞某已有家室,那两人只能是婚外情。是不是因为两个人一直保持着情人的关系?可死者突然想和庞某结婚。于是逼着庞某和妻子离婚,可能还有什么要挟庞某的东西,庞某气急败坏于是杀了死者呢?

如果是因为钱的话,那死者并不是盐城本地人,一个外地人出门能有多少钱啊?特别是现在支付宝微信的那么方便,很少有人带那么多现金了。要是变态杀人的话那我们就很难去揣测杀人者的意图了,因为变态者的心理是正常人难以理解的。如果是激情失手杀人,那有可能死者和嫌疑人只是属于一夜情的问题,可能最后在钱的数目上没有谈好,嫌疑人受到死者的威胁,两人在争吵中失手杀了死者!

可这儿有个疑点,为什么死者身上连一点布片都没有,嫌犯是在死者连衣服还没穿的时侯就杀了她,还是在杀死以后又把衣服脱去的呢?还有面包车就在小区外,嫌犯为何把车停在小区外面呢?为何没开得远远的扔了呢?放在小区外不更容易被人发现吗?相信警察很快会调查清楚,抓住凶手,让案情大白于天下的!

感谢邀请

题主问题的核心是江苏一面包车内发现一具赤裸女尸,嫌疑犯在逃亡,到底什么原因?这件事情发生在江苏盐城,根据警方通报是在8月16日,一小区外面停放的面包车里面有一具光身女尸,随后警方把尸体转运,而且对于周围进行了勘查。

而且根据警方的排查,发现死者并不是江苏省盐城本地人,从伤口的特点上来看,这应该是他杀。后续再警方再次做出来大量分析走访之后,认为山东梁山县人,42岁的庞某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。庞某在案发之前,是在附近的集市上卖生活用品的,也经常在周边进货,所以有几名店铺的老板对他还是有印象的,但是了解并不多。死者并不是江苏省盐城本地人,从伤口的特点上来看,这应该是他杀。

第一个网友说有因必有果。意思就是说没有无故的杀人,两者都有做的不对的地方。

第二个网友说现在社会,感情都是建立在捡钱之上。

第三个网友说人财两空的男人。这个实际我们都知道说的是发生在8月9日四川自贡的一件事情,说的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交往了三年的时间,而且花了钱几十万给她们价装修了,但是最后女子表示不给男生好了。

最后男生去了他们家杀了全家人,而且自己最后也跳楼自杀了。

第四个网友说。由爱变恨,这个实际就像是最近很或的分尸案件,杭州某小区,男人杀了自己的妻子,而且分尸。实际看着感情挺好的,但是实际生活中摩擦很多,慢慢积累的,导致积累越来越多。

有哪些令人发指的杀人案件

在我看来,最令人发指的莫过于杭州来女士失踪案了。虽然事情过去了那么久,但仍然让人一想起来就不寒而栗。这个案件曾经轰动全国,如今却悄无声息了。

2020年7月4日下午5点左右,来女士和小女儿出现在小区电梯的监控中。当时两人有说有笑,没有发现异常。然而打这以后,来女士便人间蒸发了。警方调取视频监控,并没有看到她离开小区的身影。

来女士已经退休,然后被返聘,有双份的收入。单位见其没来上班,便打电话给她和前夫所生的大女儿。大女儿也不知道妈妈的去向,7月6日向公安报警。

奇怪的是,妻子失踪那么久了,作为丈夫的许国利居然没有任何反应,既没向女方工作单位打听,也没问及她的亲属。这一点令人非常怀疑。不过警方没任何证据,所以不好惊动死者的丈夫。

案件发生十来天了,警方却还没掌握一点线索,仿佛走进了死胡同。网络上舆论涛涛,警方压力山大。就在案发后的18天,警方调集吸粪车,在来女士单元楼不远的化粪池里抽出了38车粪水,不断筛洗,发现了人体组织。经DNA检测,确定是来女士的。

找到这一线索后,警方把目标锁定在来女士的丈夫许国利身上。原来许国利趁来女士熟睡后,将其闷死,然后分尸。据说碎肉机是一年前买的,将来女士的肌肉组织搅碎后,冲入下水道。骨头之类的被他扔到别处去了。面对警方的询问,他居然不动声色,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似的。

梁海玲,曾是北京“天上人间”夜总会的首席花魁,蜚声京城多年,引无数好事者趋之若鹜。可是,2005年时,她却出其不意地惨死于家中,令人颇感蹊跷。如今,十多年过去了,此案却一直悬而未决,坊间传闻纷纷,迷雾重重。

梁海玲究竟因何而死?因为“财”还是“色”?

无论“财”还是“色”,作为首席花魁,梁海玲两样都不缺。就说她的财产,警方在其遇害现场清理遗物时,发现其财产有千万之巨。梁不缺钱,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,开着上百万的跑车,据说还包养着数名情夫,每人月薪至少两万元。

再说她的色相,能在“天上人间”做头牌,姿色自然非同一般。据认识她的人讲,她身高172厘米,体重45千克,身材凹凸有致,肤色白腻似雪,更兼声音娇嫩温婉,说话如莺歌燕语般,令喜欢她的男人神魂颠倒,一日不见如隔三秋。

既有财,又有色,自然会招惹别人的红眼。梁海玲死于家中,且现场有上千万的巨财没有被掠走,相信这不是一桩单纯的谋财害命案。那么,她的死因,更大的可能性还是因为色相。

对此,我有一点猜测。

警方发现了一些证据,证明凶手是两名男子。那么,就有两种可能:

其一,两男子与梁海玲不是熟人,他们艳羡她的美色,但又不具备能够出入“天上人间”的财力,为了满足私欲,只好铤而走险,进入其家中,对梁海玲进行了侵犯,然后杀人灭口。可是,悖论来了,既然此两男是缺钱的主,为何对她的上千万的钱财不动心呢?因此,这种可能性可以否决。

第二,两男子是梁海玲的熟人,极有可能是她的主顾,又或者是她包养的情人。无论是哪一种熟人,残害她的目的只有一个,就是让她从这个世界上消失。显然,她的存在妨碍了别人极大的利益,这利益足以拿她的性命来交换。那么,是什么样的利益?不得而知。

总之,按照这种思路,只要查找这样一件事情就可认凶,即花魁之死,谁得利巨大?或谁避免了巨大风险?然时至今日,花魁遇害案仍未告破,只可惜了这顶花魁的名号,最终落得个零落成泥碾作尘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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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3月3日下午,一声凄厉的惨叫划破街道的沉寂,安徽省阜阳市发生一起令人发指的故意伤害案。一名12岁的男孩正在家写作业,突然,一名年轻女子凶神恶煞般闯进来,迅速将小男孩控制住,然后扒掉他的裤子,拿出一把锋利的水果刀,残忍割下男孩的生殖器,顿时,鲜血四溅,痛苦惨叫回荡在整个房间。女子手持血淋淋的水果刀,无动于衷站在那里,任凭小男孩疼的在地下打滚。

不久,小男的父亲外出回来,看到这血腥的场面,赶进把小男孩送进医院。经检查,小男孩阴茎与睾丸几乎被割掉,只有很少皮肤相连。鉴于小男孩伤势严重,遂被紧急送往合肥市医院,经过5个小时手术 ,总算把割掉的部位缝上。至于会不会影响小男孩将来生育功能,目前不得而知,还有待于术后的恢复与观察。

原来行凶者非是别人,正是小男孩的后妈。当时,小男孩跟阜阳打工的父亲一起生活。事发时正值小男孩的父亲外出不在家。据了解,小男孩的父亲再婚后,一直与后妈关系不好,俩人经常吵架,但谁都没想到,后妈会趁机对小男孩下此毒手。后妈这种丧尽天良的恶性必然要受到法律的严惩,但对小男孩造成的心灵与身体的创伤,将会影响孩子的一生。

都说“世上只有妈妈好”,但后妈终归是后妈,能不虐待孩子就是大慈大悲了。所以,那些带着孩子想再婚的男人,一定要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,千万不能感情用事,三分钟热度的爱情要不得。再找一定要找心地善良,漂不漂亮无关重要。因为丈夫不待见妻子与前夫的孩子,妻子讨厌丈夫与前妻孩子,几乎是人类的通病,这就注定半路夫妻多是同床异梦,很难做到互信,很难公平对待彼此的孩子。一旦夫妻间出现不和,受害的往往是孩子。因此,再婚一定要慎重,尤其是带孩子男女,更要慎之又慎。这既是对自己的负责,更是对孩子一生的负责。

多年前发生在隔壁村的真实。

夫妻双方45了,男方出轨了,认识了邻村一个小寡妇。俩人是在一次饭店门口认识的,男的喝醉了酒,躺地上不省人事,女的当时在饭店当服务员,把男的扶到自己的宿舍,休息了一晚。俩人就么勾搭上了,回家男的就找老婆离婚,他老婆最开始是伤心,胡闹,但一想到儿子都20了,女的也冷静下来了,只要男的跟那个女的断了,他们两个还是夫妻。男的不同意,就把小寡妇领会了家中,开始了长达3年的二女共侍一夫的日子。

时间长了小寡妇受不了了,村里人都对她指指点点。于是她给男的下了最后通碟,要她还是她。男的受不了小寡妇的甜言蜜语,当即决定要和媳妇离婚。谁知媳妇好像是吃了秤砣,铁了心肠,坚决不离婚,除非她死。一句话激怒了那个男的,当即到院子里拿了一把斧子,一下打在了女的头上,一命呜呼。

110抓走了男的,媳妇的娘家人却出不了这口恶气。她们让男人的父母披麻戴孝,五步一叩首的把女的送进他家的祖坟。有人说这样太便宜男方了,被男的杀死还进他家祖坟。不这样还能怎样呢,毕竟俩人还有一个儿子

我有个初中女同学,谈了一个男朋友,两个人都要结婚了,有一天半夜都睡觉了,一群警察围包围她家,把她男朋友抓走了。

第二天去了男朋友的家才知道男朋友的二哥也被警察带走了。这时候大家才知道,原来前几天发生的铜矿银行被抢的案子,是他们几个人干的。

当时她男朋友的二哥有个朋友在银行上班,知道矿上要发工资了,银行到了一笔钱在保险柜里。正好他二哥因为赌博借了高利贷还不上钱,她男朋友也正因为没钱结婚发愁。二哥就问弟弟干不干,他一咬牙就答应了。

当时没想过会杀人。一共去了五个人,半夜到了矿上,把值班的人叫起来要钥匙,那个人不给把钥匙吞到肚子里面了,几个红了眼,就把这个人杀了,剖开肚子把钥匙拿出来,又听人家说人的眼睛就像个照像机,警察能从视网膜上看的人像,又把那个人的眼睛给挖下来了。把保险柜打开里面有二十多万。

几个人就当场分了钱,都以为没事呢就回来了,没想到几天的时间案子就破了,五个人全都被抓了,还有银行的那个朋友,五个人全部都是死刑。

处决的那天我同学去刑场送了最后一程,她男朋友看到她,还对她说了一句对不起。
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,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,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,给我留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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