圣白树花开

你知道哪些民国历史上真实发生过的案件,

你知道哪些民国历史上真实发生过的案件

今天来讲一讲发生在民国时期的东北的一件传奇案例,营口坠龙事件。

我们知道龙是中华民族的图腾,龙象征着至高无上的权力,只有皇帝才配穿龙袍,真命天子,九五之尊,龙也代表英雄豪杰,“金鳞岂非池中物,一遇风云便化龙”。这是龙美好寓意的一面,但是另一方面,龙也是邪恶的化身,屠龙少年的民间故事,说的就是一个少年苦练本领,最后打败恶龙,为乡亲们报仇。但是不管怎么说,目前主流的观点是,龙这种生物,并不是真实存在的,中国的龙是古人结合了鱼、鳄、蛇、猪、马、牛等动物,和云雾、雷电、虹霓等自然天象模糊集合而产生的一种神物。但是1934年,在东北,却发生了一件奇异的“营口坠龙”事件,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中、虚无缥缈的龙,竟然真的出现了。这是怎么一回事呢?

你知道哪些民国历史上真实发生过的案件,-图1

营口指的是辽宁省营口市,地处辽河入海口附近。1934年8月8日,在营口发现了一具与传说中的龙极相似的骨骼。这一事件被《盛京时报》刊登,8月14日一个水产高级中学校教授在报上发表了他的研究,认为这是一种蛟类生物,因夏天降雨过多,回流入河,浅搁苇塘泥中,因而干涸致死。

如果事情是这样,那就没有什么传奇可言。毕竟这种事件也见怪不鲜,在海边,很多大型鲸鱼经常被海浪冲到海边,搁浅回不去了。但是,营口坠龙事件离奇的地方就在于,在此前不久,很多人宣称在营口上空活龙翻云覆雨的景象。

据营口几个老人回忆,他们在7月下旬某个下午5时左右,看到营口市造纸厂方向的天空有一条“龙”:

“也就是15秒左右的时间,当时是阴天,那条‘龙’是灰色,在云中动弹,动作和蛇一样,和现在画上画的一样,头如牛头,头上两只角,是直的,嘴上有胡须,两个长须,大眼睛凸出,身长大约10多米,身上有鳞,四只爪,和现在的鳄鱼爪一样,尾巴像鲤鱼尾巴。”

你知道哪些民国历史上真实发生过的案件,-图2

但是这个说法的真实性有待商榷,毕竟离地面最近的积雨云也有2500米,在2500米外,人的肉眼是不能看到像胡须、鳞爪这些细节的。不过可以肯定的是,那一天,在营口的不同地区,确实有许多人看到了在云中的一条“活物”。

一个固执的记者

1935年7月4日,从南京到达北平的火车上跳下一个风尘仆仆的男人,英国记者加雷斯·琼斯觉得这几个月自己简直像条被驱赶的野狗,所谓“环球实况调查”就不是个人干的差事。

说来也难怪琼斯觉得崩溃,即使以现在的交通条件,用半年的时间从美国旧金山跑到日本横滨,再东京、神户、香港、菲律宾马尼拉、印尼雅加达、新加坡、泰国曼谷、柬埔寨金边、法属印度支那西贡、中国广州、长沙、汉口、上海、南京一圈下来,估计是个人就得疯。

你知道哪些民国历史上真实发生过的案件,-图3

如果按照本人的意愿,琼斯更愿意去苏联,他关于乌克兰大饥荒的报道已经引起了轰动,有必要继续追踪下去,可惜苏联当局已经禁止他再次访问,这老兄也只能把注意力转移到远东,试图发掘日本人到底对中国有什么阴谋。

站台上德国人赫伯特·穆勒已经等他很久了,两人不算旧识,只是琼斯曾经采访过纳粹元首希特勒,在那边很有面子,所以穆勒也很给面子,听说精通英、日、俄语的琼斯不懂中文后,主动陪他去走走。

累惨了的琼斯在北平休息了几个,7月11日才再次出发,对于未来的方向他有充足的计划,直接去东北采访估计会被日本人阻挠,不如取道内蒙,迂回一下效果更好,而且彼时鬼子正在那边搞事情,谁能保证不是又一个918事变?

去内蒙果然很顺利,两人一路畅通无阻,7月19日就经张家口步行进入内蒙,除了穆勒外,冯·普莱森男爵也加入了这个队伍。三人组在那边很是游玩了一番,体验足了东方的西部狂野。

惬意的日子一直持续到7月27日,这期间他们走了很远,遇到过苏联军官,也清楚的明白无论日本还是苏俄都对这片土地抱有野心,而中国人此时太过虚弱,在即将抵达所谓满洲国时他们被日军拦了下来。

此时的日本大抵还没到后来那么张狂的地步,对于琼斯一行人没太动粗,只是要求他们返程回到张家口,想采访东北得走他们的正规途径。

电影《一步之遥》其实是根据真实的历史事件改编的。

此事件便是民国九年(1920年)发生的一起当红妓女被害命案,又称“阎瑞生案”

阎瑞生是当时一个读过书的知识分子,还是在当时上海的震旦大学念的书,他的英文不错,据传还懂点法语。在那个时代,这样的学历可以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了。确实如此,阎瑞生在香港的一家洋行工作。在当时看来,这也算是不错的工作,养家糊口没有问题了。

但是这个阎瑞生有一个恶习,就是好赌。最终因此而丢了工作。闲散游荡的他,想起之前的一个老相好——一个妓女名称题红馆。

他就去题红馆那里借了一只钻戒,说最近手头不足,借来周转一用,用完即还。转手阎瑞生就把这个钻戒当了六百大洋,跑到江湾跑马场赌博,很快就把这典当来的钱输完了。

这可如何是好?

阎瑞生的两个狐朋狗友——方日珊和吴春芳,一看难兄难弟愁眉苦脸,就给他出馊主意了。三个人一商量,准备干一场大的——杀人抢劫。

劫谁呢?他们把目光放在了和题红馆一样做妓女的王莲英。这个王莲英和题红馆还是姐妹,阎瑞生应该早就认识。但是王莲英的名气大。民国时期选美之风盛行,这个王莲英就是1917年的选美大赛第四名,在上海滩都是有名气的。

正因为王莲英漂亮,也比较爱出风头,打扮的花枝招展的,珠光宝气穿金戴银,就让阎瑞生三人盯上了。

借朋友朱老吴一辆车,三人一起将王莲英骗到车上,车开到上海徐家汇一处田地,阎瑞生将事先准备好的麻醉药水倒在棉花上,捂住王莲英口鼻,很快王莲英就晕倒了,三人就将她用绳子勒死,将妓女王莲英身上值钱的首饰都抢走了。

民国著名悬案,一时轰动天津!豪门阔神秘失踪,警方调查无果却被一只猫咪破解。意外?还是阴谋?

民国36年,天津发生一起离奇案件,一位阔太太在外出购买皮大衣的途中神秘失踪,警方调查多日一无所获,一只行为诡异的猫咪揭开了其中的真相。阔太太名叫董玉珍。

董玉贞是当时国军第9师师长董政国的大女儿。作为富家小姐,董玉贞从小便受到家人的万千宠爱,在当时可谓名声显赫。但是和所有的富家千金一样,她没有婚姻自由权。在父亲的选择下,董玉贞嫁给富家公子李允之。

李允之后出生富豪之家,素有“津门李五爷”之称。李氏家族涉足众多产业,家境殷实,财力雄厚。富家联姻,强强联合,让人羡慕。然而这样貌合神离的婚姻却暗藏危机。

1947年,董玉贞外出购买一件皮大衣,途中神秘失踪。多方寻找无果后,丈夫李允之便刊登了寻人启事,之后报了警。

民国历史上刺杀蒋介石的大案,震惊了中外。虽然说没有用枪击中蒋介石,但是也吓得蒋介石惊魂落魄的得了一场大病。

该案件是民族英雄王亚樵先生一手策划,号称东亚第一杀手的王亚樵先生,早就对蒋介石违背孙中山意志、背叛革命、消极抗日,与日本鬼子妥协的政策恨之入骨。一直想除掉蒋介石这个假抗日分子,因此他精心组织了一个铁血除奸团,布置在蒋介石经常去活动的上海、庐山、南京等地,伺机刺杀蒋介石。

还真让他们等到了,蒋介石于1931年6月上庐山进行逍遥自在的避暑。王亚樵得知消息后,迅速组织十余人化装成游客前去除蒋。

但是蒋介石在庐山布下了层层岗哨,武器难以带进。后来他们想出用火腿带进武器的方法。于是他们把火腿用刀具挖空,然后装入武器再用针线缝好,涂上与火腿相似的颜色,做到天衣无缝。

就这样他们通过了敌人的层层岗哨,终于替伏在蒋介石经常去活动的太乙村……。

一切准备就绪后旦等蒋的到来,但是由于他们的一时疏忽,竟把火腿皮顺便扔在了路上。这时被蒋介石的侍卫捡起发现火腿是用刀具挖空的,于是引起了侍卫的警觉,蒋介石每次外活动总是带四、五名贴身侍卫在蒋的周围,使他们无法下手……。

终于有一天的早晨,蒋介石只带一个侍卫出门来到太乙村,除蒋队员陈成率先发现就照蒋介石开了两枪。但是由于陈成心慌意乱没有击中蒋介石,又迅速掏炸弹时,被眼疾手快的侍卫瞄准陈成连开两枪,就把陈成当场击毙……。

当时吓得蒋介石惊魂落魄,赶紧逃回安全地域。然后来了一个大搜山,也没有搜出个明堂。回去又让特务头子戴笠限期破案,戴笠费尽脑汁也未能侦破此案,还是多少年后东窗事发,该案才真相大白。

那我就先回答个叭施剑翘为父报仇案

施剑翘,原名施谷兰,是原山东军务帮办施从滨之女。1925年,孙传芳为扩大势力范围领兵北犯,施从滨奉山东督办张宗昌之命迎头截击。

施从滨因孤军深入,在皖北固镇兵败被俘,孙传芳不顾周围人求情,违背不杀俘虏的规矩,用钝刀将其割头杀害于安徽蚌埠车站,暴尸三天,悬首七日。施剑翘时年20岁,悲愤之余,立誓血债血偿。

如何报仇?手刃仇人对她来说简直难如登天。最初,她只能依靠男人。她先是把报仇的希望寄托在堂兄施中诚身上,后来,官至烟台警备司令的施中诚逐渐消淡了复仇的念头,个性刚烈的施剑翘毅然决然地与堂兄断绝关系。

之后,施剑翘与山西军阀阎锡山部下的谍报股长施靖公结婚,唯一的条件是,帮她报仇。婚后,她为他生了两个儿子,施靖公却迟迟不履行报仇的诺言。1935年初,她再次要求报仇被拒绝后,绝望的施剑翘带着两个儿子不辞而别。

是时,距离父亲被害已整整十年,一天夜晚她仰望星空,吟了一首诗,“翘首望明月,拔剑问青天”,从此,她易名“剑翘”,放足练枪,开始了一个人的复仇之路。

1935年11月13日下午3时,施剑翘事先打听到孙传芳到清修院“诵经”,于是跟随而进。先是坐在后排,后借故到了坐在前一排的孙传芳的右后方,当即照准孙的背后,开了一枪,孙立即倒在椅子的扶手上。施剑翘又向孙的后脑和背后开了两枪,孙当场毙命。

(来源:《申报》)

孙传芳被刺后,施剑翘将数十张事先准备好的《告国人书》及传单撒向众人,高声大喊:“我是施剑翘,为报父仇,打死孙传芳,一人做事一人当,决不牵连任何人。你们可以带我到警察局去自首。”看旁人无人出声,便自己打电话给警察局自首。

施剑翘被羁押后,11月25日,天津地方法院开庭审理施剑翘刺杀一案,12月16日,天津地方法院以“诉字第622号刑事判决书”对施剑翘枪杀孙传芳一案做出判决,判处施剑翘有期徒刑十年。
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,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,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,给我留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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